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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指南

若發生承保危險事故,請於事故發生五日內備齊下列物件至各經銷公司各服務據點辦理理賠事宜。

自然人 法人
  • 保險單或保險證。
  • 被保險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 駕駛人駕照影本。
  • 關係證明(駕駛人非車主時)。
  • 被保險人印章。
  • 事故對方姓名、車號、聯絡電話等資料(警方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 保險單或保險證。
  • 被保險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 駕駛人駕照影本。
  • 駕駛人勞保證明(或雇傭證明)。
  • 公司大小章。
  • 事故對方姓名、車號、聯絡電話等資料(警方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理賠給付

經由經銷公司服務廠維修及出險申請,理賠金額將會由保險公司直接給付給經銷公司服務廠。



 

汽車保險重要的不保事項

汽車保險的不保事項依不同的保險種類而有不同的規定,當您收到保險單時,務請詳細閱讀其內容。現在僅就若干重要的不保事項,提醒您注意:

  • 如果被保險人酗酒駕車發生意外事故所致被保險汽車任何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利用您的汽車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或駕駛人吸毒等非法行為,任何因此所致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您的汽車用來作「飆車」,參加「競賽」或作「競賽開道」等,所發生的意外事故所致損失,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其他重要提醒

您的愛車不要隨便借予他人使用,如果必要仍需借用,也請您注意:

  • 若是自用汽車,有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發生第三人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仍須負賠償之責。但發生車體損失險之毀損滅失時,保險公司於賠付您的損失後,有權向該使用人追償。
  • 若是營業用汽車,除了保險單所規定的人之外,您不可以將車借予他人使用,否則,發生意外事故,車體損失險之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 無論是自用車或營業用車,如果您把汽車交予代客停車之人、停車場之人、加油站之人,或將車子交予托運之人等,在其受託管理被保險汽車期間所發生第三人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 資料來源:裕隆日產車主保險服務手冊。
  • 本文僅就車保險相關事項,提供簡介資料供被保險人參考,相關法令與詳細理賠等資訊,應依理賠當時有效法令及個保險公司理賠作業規定為準。
    被保險人之權利及義務亦應依相關法令及保險契約為主。